房产纠纷诉讼仲裁

 


一、以房屋为标的物的房屋确权、买卖、租赁、典当、抵押等和以土地为标的物的土地出让、转让、租赁、抵押等及侵犯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纠纷。

二、以房屋和土地为标的物的建筑工程承包、开发联建、拆迁中的补偿安置、联营、入股、代理等合同纠纷。

三、与房屋相关联的房屋装修、装潢、设计、附属设施的归属纠纷。

 

四、以房屋和土地为标的物的有奖销售或证书买卖等纠纷。

此外,下列三类房地产纠纷案件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的范围,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1、因落实政策而引起的房屋纠纷,应由各级政府主管部门解决。
2、因政府行使指令而调整划拨、机构撤并分合而引起的房产纠纷,一般不予受理。
3、因单位内部建房、分房等引起的纠纷,一般不予受理

 

    专业的事情由专业的人来做!当您因房产纠纷涉讼,您应该委托一名可以信赖的专业律师代为处理,资深主任律师刘仍安多年来致力于房产案件的诉讼、仲裁,积累了极其丰富的诉讼技巧和经验,完全有能力助您维权路上取得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