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术语的使用 
贸易术语的使用:

不同的贸易术氛买卖双方承担不同的义务。采用何种贸易术,既关系到双方的利益所在,也关系到能否顺利履约,所以在洽谈交易时,双方应恰当地选择贸易术语。目前在国际贸易中,较多使用象征性交货的术语、即以装运港或装运地交货的方式成交。

我国外贸企业在进出口业务中,对贸易术语的选用主要考虑下列因素:

有利于我国远洋运输业和保险业的发展,增收减支。我国在进口贸易中,大多使用FOB或FCA术语。在出口贸易中,则争取按CIF或CIP方式成交。
有利于发展双方的合作关系。有些国家规定进口贸易必须在本国投保,有些买方为了谋求保险费的优惠,与保险公司订有预保合同,则我方可同意按CFR和CPT方式出口。在大宗商品出口时,国外买方为谋求以较低运价租船,我方也可按FOB或FCA方式与之成交。

与运输方式相适应。FOB、CFR、CIF只适合于海洋运输和内河运输。
在航空运输和铁路运输情况下,自应采取FCA、CPT、CIP术语。但即使是海洋运输。在以集装箱方式运输时,出口商在货交承运人后即失去了对货物的控制,因而作为出口方,应尽量采用FCA、CPT、CIP方式成交。此类贸易术语还有利于出口方提早转移风险,提前出具运输单据,早日收汇,加快资金周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