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家华日用品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尽职调查
  根据上海中兴源有限公司与上海豪珈律师事务所签订的编号为2006沪豪律非字第18号《聘请律师服务合同》,本所刘仍安主任律师 接受上海中兴源有限公司委托,就其拟受让上海东美有限公司持有的上海家华日用品有限公司股权项目提供律师尽职调查,于2006年4月17日完成了律师尽职调查并对其中涉及的重要法律关系及项目的法律风险进行了详尽的分析。2006年4月28日,刘仍安主任律师 出具了律师尽职调查报告。

  具体尽职调查报告内容可以到刘仍安主任律师 办公室来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