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士强实业有限公司债权处置项目之尽职调查
  根据上海波士强实业有限公司与上海豪珈律师事务所签订的编号为2007沪豪律非字第29号《聘请律师服务合同》,本所刘仍安主任律师 接受上海波士强实业有限公司委托,就其债权处置提供律师尽职调查,于2007年12月7日完成了律师尽职调查并对其中涉及的重要法律关系及项目的法律风险进行了详尽的分析。2007年12月21日,刘仍安主任律师 出具了律师尽职调查报告。

  具体尽职调查报告内容可以到刘仍安主任律师 办公室来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