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隐匿数千万资产,妻子起诉离婚并分割亿元家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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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林红
被告:张福祥

  2013年2月,一脸憔悴的林红找到刘仍安主任律师 ,向刘仍安主任律师倾诉了她的苦恼。

原来,她与丈夫做了近二十年夫妻,要强的她经常会因为家庭生活及公司管理与丈夫发生争吵,逐渐产生矛盾,进而导致夫妻感情破裂,她无奈,想结束这段痛苦的婚姻,但是又不愿意因为财产问题与丈夫过多争执,她认为虽然不能继续但是毕竟二十年的夫妻感情了,然而没想到丈夫对离婚并无异议,却主张公司主要是自己出资与经营,认为她无权主张权利。本案涉及9700万夫妻财产分割,其中主要部分是双方经营的浙江较大规模的民营企业。而面对该公司分割存在重大分歧,林红不得不求助于律师。刘仍安主任律师接受委托后,针对被告方隐瞒财产真实状况,运用多年实践经验及诉讼技巧,进行了大量的调查,最终查出被告方隐匿、转移的财产二千余万元。林红看到这样的结果喜忧参半,喜的是律师调查出她从未了解的财产,维护了自己的利益;忧的是,没有想到二十年的夫妻,一心一意对待家庭事业的她,换来的竟是丈夫的欺骗。在律师的劝说下,加之丈夫的表现,林红终于坚定了信念,不再在经济利益上妥协,要争取每一分属于自己的财产。于是4月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并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开庭中,刘仍安主任律师针对被告转移和隐匿财产、虚构债务的行为, 提出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应该对其少分或不分的意见。最终,法院采纳了刘仍安主任律师的律师意见,判决准许原、被告离婚,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向原告作了明显倾斜 ,充分维护了林红的合法权益。

   在此,刘仍安主任律师也提醒广大想要走出围城的朋友们,离婚诉讼中,取证工作更多是在诉讼之前,相对于律师来说,当事人本身更有条件接近和了解对方的财产状况,最好在律师的指导下进行诉前取证工作,也可以积极提供线索,由律师代为调查。对于对方存在的虚构债务,转移财产等行为一定要重视,因为这不仅涉及到这部分财产本身,往往在分割整体财产时会产生倾斜。有利于维护诚实一方的合法权益。


(因涉及当事人隐私,故使用化名,判决书不便在此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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