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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损害赔偿的其他法律问题
 
离婚损害赔偿的其他法律问题

(一)离婚损害赔偿法律关系的主体

《解释》第87条明确规定,承担民法典1091条规定的赔偿责任的主体是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也就是说无过错方不能向第三者要求损害赔偿。

(二)离婚损害赔偿的适用范围

离婚损害赔偿既可用于诉讼离婚,也可适用于协议离婚。因为二者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当然在协议离婚时,是否给予损害赔偿,有当事人双方协议约定,法律不能推定谁放弃了该权利,应该允许其在一定期限内提出损害赔偿之诉。

(上海离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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